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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许可证

卫生许可证: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,预防疾病,保障人体健康,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,由卫生部负责制定。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,两年一复审。


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:

01、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,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排气装置,禁止设立座式便桶。
02、场所内必须配备鼠、蚊、蝇、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以及废弃物存放作用设施


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的信息资料:

0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
02、法人身份证
03、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
04、卫生管理人员名单
05、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
06、卫生管理制度
07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(疾控中心或者有资质的医院办理)
08、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,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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